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漳州市古雷港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谈判 方式组织漳州市古雷港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海月酒店厨房、包厢配套用品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思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漳州市古雷港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海月酒店厨房、包厢配套用品项目
2.项目编号:FJSJ-TP-[2025]001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16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6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
合同包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数量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技术需求 |
1 | 漳州市古雷港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海月酒店厨房、包厢配套用品项目 | 1 | 160000 | 1批 | 工业 | 否 | 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一)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2.提供资格承诺函的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附件资格承诺函模板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规定提交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二)强制3C认证承诺函或认证证证书(若有):供应商所响应产品若有属强制3C认证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承诺所响应产品具有3C认证证书并能在货物验收时能提供3C认证证书(格式自拟),或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响应产品3C认证证书复印件。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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