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平顶山分公司及所辖焦作至唐河高速公路汝州至方城段各收费站、路产中队及机电运维大队开通运营所需设施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豫工程20240745 | 交易分类: | 公路工程 |
监督部门: | 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马先生 |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 0375-2658600 |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 | 平顶山市新华区长安大道与和谐路交叉口 |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平顶山分公司及所辖焦作至唐河高速公路汝州至方城段各收费站、路产中队及机电运维大队开通运营所需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焦作至唐河高速公路汝州至方城段已由河南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焦作至唐河高速公路汝州至方城段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豫交规划函〔2021〕4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和国内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 20%和国内银行贷款 80%,项目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人为河南交投平宛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平顶山分公司及所辖焦作至唐河高速公路汝州至方城段各收费站、路产中队及机电运维大队开通运营所需设施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2.1项目概况:
项目起点位于汝州市长营村东侧,北接焦唐高速登封至汝州段并与宁洛高速相交,终点位于南阳市方城县清河镇北,顺接焦唐高速方城至唐河段起点,全长100.702公里,其中平顶山市68.967公里,南阳市段31.735公里。主线设置互通式立交8处,其中枢纽型互通2处,服务型互通6处。
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米,分离式路基单幅宽13.25米,桥涵设计荷载: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1/300、其他桥涵及路基1/100,其他有关技术标准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和有关规范执行。
2.2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到位
2.3交货地点:按所辖交货地点或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2.4本项目共划分为7个标段,各标段划分具体情况见下表:
标段号 | 采购货物名称 | 所辖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PWCG-1 | 办公生活家具 (详细数量及技术参数见采购清单) | 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 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到位 |
PWCG-2 | 办公生活家具 (详细数量及技术参数见采购清单) | ||
PWCG-3 | 窗帘用品 (详细数量及技术参数见采购清单) | ||
PWCG-4 | 电子产品 (详细数量及技术参数见采购清单) | ||
PWCG-5 | 厨房餐厅用品 (详细数量及技术参数见采购清单) | ||
PWCG-6 | 应急保通用品 (详细数量及技术参数见采购清单) | ||
PWCG-7 | 机电运维仪器设备用品(详细数量及技术参数见采购清单)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PWCG-1、PWCG-2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40万元(含140万元)或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年度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280万元(含280万元)的包含类似货物的供货业绩(单年度指从每年的1月1日至当年的12月31日,以履行完毕的合同及合同对应的发票为准,业绩中类似货物指具有本次招标任意一个同类货品,数量不限)。
PWCG-3、PWCG-6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5万元(含35万元)或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年度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70万元(含70万元)的包含类似货物的供货业绩(单年度指从每年的1月1日至当年的12月31日,以履行完毕的合同及合同对应的发票为准,业绩中类似货物指具有本次招标任意一个同类货品,数量不限)。
PWCG-4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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